出借人及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的合法性

来源:合同法

《合同法》第196条规定: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”;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十二章“借款合同”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我国法律允许自然人等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,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,出借人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。